日前,泰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1、泰山区泰前街道水牛埠村党支部原书记于光杰受贿问题。泰山区纪委给予于光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2、岱岳区范镇砂办原主任毕四栋受贿、挪用公款问题。岱岳区纪委给予毕四栋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3、肥城市孙伯镇安监办原主任郭泗峰受贿问题。肥城市监察局给予郭泗峰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4、东平县梯门镇安监办原主任王志俊受贿问题。东平县纪委、东平县人民政府分别给予王志俊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抓紧抓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要强化问责追究,对基层党委、纪委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问责,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泰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