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7月29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 刘同振)为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稳岗位”的功能作用,稳定就业形势,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人社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有关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文件精神,济南市人社局8月份开始受理企业“稳岗补贴”申请。

  5类企业可申领稳岗补贴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4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炼油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制定淘汰过剩产能方案并实施的企业。

  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0〕46号)等相关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列入国家、省和市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计划并实施的企业。

  主辅分离企业。指列入国家、省和市主辅分离计划、与主业脱钩或分离的企业。

  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签署相关协议并生效的企业。

  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以上所述企业均为具体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