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7月22日电(记者孙晓辉)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山东提出实行城乡规划决策终身负责制,今后对违反规划的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除予以纠正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山东省住建厅副厅长耿庆海介绍,近日正式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还提出,山东将在2015年底前向所有市县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重点监督检查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施情况,同时运用卫星遥感实行动态监管,研究制定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深入推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和“阳光规划”制度,对重大规划事项进行集体决议,需依法公布的规划信息必须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