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的青岛籍老人李某为博得情人的欢心,不惜动用合同货款又借高利贷为情人购房。东窗事发后,李某与家人闹翻,净身出户,还不上货款,他只得玩消失。7月19日,李某因涉嫌诈骗被齐河警方抓获。2011年11月10日,齐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齐河县某有限公司被诈骗35万余元的货款。经调查,青岛市市南区的李某与该公司有良好的业务往来。2009年8月,李某又向该公司订购了70万元的货,并口头承诺货到后付全额承兑汇票。公司多次向李某催要货款,李某在支付了35万元货款后,去向不明。
接到报案后,齐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展开调查。2015年7月19日,民警在青岛警方的配合下,将潜逃的李某抓获。李某,男,61岁,包养一名25岁的女子。为博情人欢心,他用部分货款,又借了高利贷在青岛买房,用于和情人幽会。东窗事发后,李某与家人闹翻,净身出户。为谋生,李某将70余万元的货以55万元的低价卖出,偿还了35万元的货款后,又用于偿还高利贷。目前,李某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原文来源:德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