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指标未完成,山东滨州受到最严厉处罚
环保部对《“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年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人民日报报道,6月16日,环境保护部通报称,该部近日组织完成了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并对《“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年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实,仍有少数地方和企业在总量减排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因此,环保部作出严厉处罚。此次受到最严厉处罚的当属山东滨州,几乎被叫停了所有新项目的上马。

  减排不力,河北秦皇岛、辽宁营口、湖南张家界3市被限批

  环保部的通报中,处罚有四项内容。

  其中第一项,就是对河北秦皇岛、辽宁营口、湖南张家界等3城市,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原因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同时,对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超标排放问题突出的山东滨州市,暂停审批除节能减排及民生项目之外的建设项目环评。第二项处罚针对的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集团,原因是脱硫效率低或所属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普遍滞后、超标排放问题突出,被暂停审批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

  其余两项为,挂牌督办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的北京通州区次渠污水处理厂等9家污水处理厂,责令其6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对脱硫脱硝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追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其中享受环保电价补贴的,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