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中旬,一名年轻女孩来到分局刑警大队反映:一名叫王某的年轻男子,与其谈恋爱,王某自己说开着她的车出了交通事故,以后就再也联系不上。民警怀疑田野与王某是否是同一人?经查,王某(男,26岁,汶上县人),与田野并不是同一人,线索再次中断。办案民警迅速调整方向,对全市近两年发生的以借(租)汽车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进行梳理。民警捕捉到一条重要信息:一名自称田野的男子,将受害人韩某某(汶山县人)的银色比亚迪F3轿车租走,从此再无音讯。民警立即与涉案人员韩某某取得联系。韩某某称:2014年8月,田野将其汽车借走后再也联系不上,只知道其是汶上人,还留下一份名叫胡某某的身份信息。民警火速赶往汶上,与胡某某取得了联系。经胡某某辨认,田野为其妻弟贾某,自2013年8月份以来,贾某就与家人失去了联系。

  随后民警通过网上警务平台查询发现,犯罪嫌疑人贾某在泰安。民警迅速赶赴泰安,但贾某信息突然中断。2015年4月23日,贾某的信息出现在淄博一居民区,并以田野的身份欺骗一女子同居,该女子也已怀孕。刑警队员火速赶往淄博,并在其所租住的小区内进行了全方位的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