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最多的市公安局对其“三公”经费的每个项目,都详细列出了具体支出内容: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6.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培训)、涉案人员境外追逃以及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国际会议、学习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022.50万元。包括全局3572部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审费以及2015年度车辆正常报废更新购置等支出,除保证日常警务活动经费外,还用于直接参与全国性的上级督办案件、跨省市追逃、跨省维稳处突、重大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保和抢险救灾工作等。公务接待费预算600.06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部、处及交警、刑警、治安警、特警、巡警等38个直属单位和历下区分局、市中区分局、槐荫区分局、天桥区分局、历城区分局、长清区分局等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及外省(市)公安机关来济办理案件、警务交流协作、对口援建活动等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