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全省将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健全行政监督体系,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商务诚信建设

  规范预付消费行为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安全和质量信用档案。加强对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信用管理,加大监督、监测和抽查力度,建立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

  在流通领域,推进批发零售、商贸物流、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等行业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推动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信用合作模式;推进商品销售企业诚信计量建设;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规范预付消费行为;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