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山东省委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第一道关口设立集中监管专仓 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专仓进行检测消毒范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滨州阳信县从1月6日起开始实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制度。

  阳信县规定,自2021年1月6日起,凡进入阳信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均须于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网址:http://117.73.254.122:8099/)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冷链食品进入阳信域内后,除已进入过省内其他市、县(市、区)监管专仓的,一律进入阳信县监管专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通过“山东冷链”进行入仓预约。冷链食品从阳信县监管专仓出仓的同时,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山东省XX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简称“冷链三证”)齐全并在“山东冷链”录入后,可入市流通。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已经在库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全面消毒并取得货物消毒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

  为保证集中专仓有序运转,预约入仓的冷链食品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入仓时间安排启运。为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和人员聚集,不得提前到监管专仓等待。按照人物同防原则,为防止在物流运输环节发生溢撒和司乘及其他人员接触等情况,凡进入阳信县监管专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均应使用封闭运输工具或密闭容器运输,并加盖封印或者封签,卸货前由监管专仓工作人员查验开封,否则一律不予受理入仓,并不得进入阳信域内流通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出仓也必须用密封运输工具或密闭容器运输。

  纳入监管专仓后,进入集中监管专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先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再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核酸检测采样主要是食品表面、内外包装及集装箱内壁、车辆把手等,以集装箱(或冷冻冷藏车)内所有食品数量为抽样基数,按照 2%的数量比例,并按照上中下、前中后、左中右均匀采样原则在集装箱(或冷冻冷藏车)内抽取样品。经核酸检测、全面消毒合格的,货主应按监管专仓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提货,持《阳信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方可出仓。进口冷链食品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企业在生产经营前务必要对食品内包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全面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

  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进入阳信县域内生产、销售、使用、储存。

  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处理。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人货分离,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车人员应服从监管专仓的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在监管专仓的运输储存装卸、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费用由货主承担。

  阳信县还规定,县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和冷库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注册使用“山东冷链”,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设进口冷链食品专区存放。销售单位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设专柜、专人销售,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其他经营者凭销货方“山东冷链”出库记录,计入本单位入库记录。

  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冷库管理单位要对进口冷链食品涉及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全部登记在册,实行闭环管理, 运输车辆、人员信息随进口冷链食品同行,实现全程可追溯。对违反规定,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如实填报信息、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证或亮码销售等行为,以及不执行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布了咨询预约电话:0543-8615788;监督电话:0543-7048307   0543-704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