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同志共同解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在答记者问环节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潘军就《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做了情况介绍。

  潘军介绍,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全面创新的核心位置,把创新型省份作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核心支撑。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省科技厅不断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有效途径,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2016年,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由省、市两级财政共同为合作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本金损失承担70%的风险,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贷款支持,着力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政策实施以来,合作银行累计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超过130亿元,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余家。

  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政策体系,在《实施意见》中又提出了“对首次纳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按照实际备案贷款利息的4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贴息最高50万元”。通过贴息支持,降低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成本,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贵”问题,激励企业加大研发和成果转化投入。此外,我们还会同省财政厅委托专业化机构开展财政科技资金股权投资试点。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投向科技型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