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镐把、铁锤、剪刀……令人难以置信,这些都是济南一名丈夫对其妻子施暴时所使用的“工具”。最严重时,该男子还用手铐将妻子锁在防盗网上实施殴打。在向派出所报警,并求助妇联后,遭遇家暴的女子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该保护令已经生效。

  丈夫家暴妻子捅破脸部

  致其腮腺断裂血流不止

  相关民事裁定书显示,申请人王某某(女,30岁)于2017年12月18日向历下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院立案后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王某某称,其与丈夫李某某(31岁)是自由恋爱,于2015年12月16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因为李某某脾气暴躁,行为极端,婚后经常对她实施严重的家暴行为。2017年6月,李某某用手铐将她单手锁在家中防盗网上,用鞋和镐把殴打她全身长达两个小时,然而她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打,感觉可能是李某某压力大,没钱了就这样。而且,李某某动手时还不让她出声。

  在申请中王某某还透露,2017年11月1日,李某某再次对她施暴,先后用刀具割伤她,用铁锤击打其头部,用剪刀捅伤她的面部,随后,再次用手铐将她锁在阳台窗户防盗网上至当晚10点。后李某某将她转移到室内,继续将其铐在暖气管上至次日,导致王某某脸部腮腺断裂,额头、手部、腿部等全身20余处伤口,后来发现王某某血流不止,李某某不得已将其送去医院就诊,并威胁王某某隐瞒受伤原因。此后,王某某一直被拘禁在家,继续遭到殴打。

  女方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男方被禁止骚扰妻子等

  2017年11月25日,王某某趁机报警,民警将两人带到派出所。随后王某某到妇联反映情况,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对其实施人身暴力伤害等行为。

  历下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王某某反映的上述情况有李某某的户籍证明、结婚登记档案、历下区人民医院治疗记录、照片17张等予以证明。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王某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裁定:

  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对申请人王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王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实施其他威胁申请人王某某人身安全的行为。本裁定有效期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该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如李某某违反上述禁令,历下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该保护令进行撤销、变更或者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