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6月5日讯(记者 程凌润)6月5日,中共莱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莱芜市监察局在官网发布莱芜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庆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据通报,日前,莱芜市纪委对莱芜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庆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高庆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收受贿赂;违反财经纪律。其中贪污和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高庆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莱芜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莱芜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庆功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高庆功简历:

  1980.09—1982.07 烟台财政学校财税专业学习;

  1982.07—1984.08 淄博市桓台县财政局科员;

  1984.08—1987.05 淄博市桓台县财政局预算股副股长;

  1987.05—1994.12 淄博市桓台县财政局副局长;

  1994.12—1996.12 淄博市桓台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6.12—2001.04 淄博市桓台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县集财办主任;

  2001.04—2005.09 淄博市桓台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09—2006.12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二处副处长;

  2006.12—2008.09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09—2009.07 莱芜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07—2015.05 莱芜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系莱芜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2015年5月被依法中止莱芜市人大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