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党报网4月9日讯(记者 王端鹏)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议活动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把每周星期四定为全市“无会日”,不安排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各部门名义举行的全市性会议或活动,确实需要召开紧急会议的,须报经市委批准。
除了将每周四定为全市“无会日”,济南还提出,市委常委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两次(一般安排在星期三下午),如遇重要情况和急需研究的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通知明确,之所以推出上述措施,是为便于“全市各级各部门统筹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
此前,济南已有地方尝试设立“无会日”。据了解,从去年5月底开始,槐荫区政府便将每周三、周四定为“无会日”。在“无会日”期间,除特殊情况,槐荫区政府原则上不安排全区性、综合性会议。而在省内,滨州还将每年的4月份和8月份,定为市委、市政府“无会月”,并提出在“无会月”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召开全市性会议”。
国内设定“无会日”的城市还有不少。在2012年年底,南昌市委发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其中就明确提出“实行‘无会日’制度,除特殊情况外,每周四一般不召开大型集中性会议”。去年,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也下发通知,在全市实行“无会日”制度,其“无会日”确定为每周的星期三(遇节假日不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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