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中年女子发男网友不雅照敲诈 被判一年两个月

  孙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一位叫“娇娇”的女网友,聊天过程中孙某给“娇娇”发了自己的不雅照。后来,“娇娇”和孙某闹僵就将孙某的不雅照发到网上,敲诈勒索3000元。日前,山东济南市中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娇娇”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9月27日晚,孙某在上网时认识了一名叫“娇娇”的网友,在聊天过程中其给“娇娇”发了两张自己的不雅照。“娇娇”告诉孙某她是搞设计的,孙某说可以给她介绍工程。孙某还给“娇娇”介绍了一名叫韩某某的朋友,并于当年10月4日带着“娇娇”来到韩某某办公室谈工程合作的事。证人韩某某证实,当时孙某带了一名大约40岁的女子来到他办公室见面,称该女子是他朋友,平时做工程,想让其给该女子介绍工程。

  在后来的交往中,孙某与“娇娇”因合作细节问题发生分歧,“娇娇”称不合作了,提出让孙某给她两台笔记本电脑,如果不给就把其不雅照发到网上。后来,“娇娇”提出要孙某给她差旅费3000元,孙某觉得“娇娇”提出要求无理就没有满足她。“娇娇”见孙某不能满足自己的条件,就将孙某发给她的2张不雅照、一些个人信息和捏造的信息发到网上,还给其同事打电话。孙某得知“娇娇”在某论坛发了自己的不雅照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院审理认为,“娇娇”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陈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