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意见,以此促进烟台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监管意见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四级,其中:A级为守信;B级为基本守信;C级为失信;D级为严重失信。按年度进行评定,评定时间为每年的11-12月份,由各县市区局依据意见制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评定,确定生产企业本年度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
评定内容包括:1.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各类监督检查情况;2.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生产食品抽样检验情况;3.生产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相关规定受到查处的情况;4.生产企业发生质量食品安全事故及相应的处置情况;5.其他影响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
同时,各级食药监督部门将对信用等级为C级企业加大暗访突查、飞行检查力度,每年监督检查应达到4次以上;对信用等级为D级企业,要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或由发证部门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还要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