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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遏制"一日游"乱象 旅行社强迫购物将赔钱

来源:山东商报2013年3月1日【评论0条】字号:T|T

  短短一天行程就被安排三四次购物活动,旅行社安排的就餐地点也是购物场所……这似乎已成为很多参加“一日游”游客必须面对的问题,而“一日游”行程中的购物成为投诉重点。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新版《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将对“一日游”市场乱象起到遏制作用。业内人士则预计,可能会推动出游价格微涨。

  目前,“一日游”已成为散客旅游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在一些国内一线城市,市场需求巨大,并呈现出不断增长态势。然而,低价招徕,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等却成为不少“一日游”活动的“通病”并严重损害了游客的利益。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官网看到,《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没有关于自由活动的规定,也不允许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同时明确,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该合同文本由国家旅游局推荐各地使用。

  采访中,某大型旅行社一位董姓负责人表示,上述合同文本的实施对省内“一日游”价格等影响不大。采访中,她的观点也得到多数旅行社负责人的认可。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日游”本身“油水”不多,如果购物项目和自费项目都明确取消,可能会推动出游价格微涨,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记者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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