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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旅游法立法加快 有望解决旅游业发展矛盾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2013年2月19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济南2月18日讯(记者 乔显佳) 有专家指出,《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是下步《旅游法》出台和实施的预热和铺垫。按照全国人大旅游立法工作进度,今年《旅游法》有望审议通过。《旅游法》的出台,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制约旅游业发展的矛盾、问题,为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山东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陈国忠说,与省级出台的休闲纲要、休闲计划具有较多的操作性不同,国家纲要侧重体现对产业的战略性指导和顶层设计。国务院《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出台,为发展我国旅游休闲产业提供了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也为劳动者享受休闲基本权利再次予以支持,对将休闲产业建设成民生产业提出指导,因此具有特殊意义。

“《纲要》最大的亮点是由国务院公布的,这意味着将旅游休闲升至国家战略,和单纯某一个部门推动相比,政策引领的层次提升了。”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山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副理事长王晨光说。

接受采访的多位旅游休闲专家表示,相对体现对行业战略指导性的《纲要》,具有法律效力的《旅游法》,有望在本届人大卸任前出台。后者同样是全国旅游行业以及广大旅游者关注的焦点话题。

陈国忠分析,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两大目标”,此次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既是《意见》的要求,也是实现“两大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而《旅游法》的酝酿和出台同样如此。王晨光也认为,《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正是下步《旅游法》出台和实施的预热和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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