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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水浴场7月1日开门迎客 浒苔问题及时发布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2013年5月14日【评论0条】字号:T|T

青岛第一海水浴场(资料图片)青岛第一海水浴场(资料图片)

  按照计划,今年海水浴场将在7月1日正式开门迎客。5月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针对无证经营、漫天要价、游商浮贩、海滩环卫、浴场安全等一系列关于浴场近年来产生的问题及投诉重点,岛城15大部门将分工明确“共管”海水浴场。另外,针对市民关心的浒苔问题,有关部门将随时关注,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进展。

  “夏天来了,为避免部分素质差的游客乱丢乱弃,建议树立警示标志,加强流动执法,对违者进行较大数额的罚款,请酌。”又到一年中“洗海澡”的季节,也到了每年海水浴场“顽疾”的投诉季,一些市民开始向岛城有关部门出招遏制海水浴场的“顽疾”。

  针对上述问题,岛城有关部门将在近期内出台新规,15大部门分工明确共管海水浴场。“按照计划,今年5到6月,将出台《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确定了全市海水浴场的主管部门,将解决历年来全市海水浴场无统一管理的局面。并且,根据《办法》规定,很多问题的解决都有法可依了。”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处处长蔡宏亮介绍说。

  即将出台的《办法》中明确规定:工商、旅游、城管执法、物价、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安监、环保、公安、交通运输、海事、市政公用、海洋与渔业、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海水浴场相关管理工作。例如,游商浮贩属于城管执法职能管辖范围,就由城管执法局进行清理。

  一些市民质疑说,出台《办法》是一个好事,但执行不力的话,效果也不会太好。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办法》中规定:海水浴场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执行《办法》不力的部门,由政府督查部门和监察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按照计划,岛城海水浴场的正式开放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5日。“特殊情况需延长开放时间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告。”蔡宏亮表示,“对于浒苔,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每年在浒苔爆发前就开始进行监测,随时关注浒苔的生长趋势。今年浒苔是否会来,暂时还不清楚,但我们会即时与海洋与渔业局进行沟通,并对浒苔的生长趋势即时在海水浴场内通过广播或公示等形式向游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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