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路帅 通讯员 韩聪 王金) 微山一男子酒后到加油站寻衅滋事,将妻子以及同事打伤,还砸坏了6部加油机,造成经济损失6000余元。6日,这名男子被微山县检察院正式批捕。
4月23日15时25分,微山县韩庄镇的高女士正在加油站上班。他看到丈夫李某骑着电动车摇摇晃晃地进了加油站。“他进了值班室就朝我嚷嚷,满身酒气,脸都喝红了。”高女士说,丈夫进门后,没说两句话就动手打她。这时,加油站的老板殷某上前拉架,也遭到李某的追打。将殷某打跑后,他捡起石块、马扎等物品扔向加油机,结果6台加油机损坏。随后,李某被朋友拉走。
“当时,我在附近修路,听见加油站里有砸玻璃的声音,开始以为是老板两口子打架,后来看到李某抓着他媳妇的的衣领子拳打脚踢,还砸了加油机,把我吓愣了,站在那没敢动。”目击者袁女士说,当时她也被李某一拳打倒在地。
韩庄镇第一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这时李某已经离开了加油站。
随后,民警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抓捕时,李某还没醒酒,正躺在床上睡觉。
经审讯,当日中午,李某和5位朋友在一起喝了3斤白酒,当时喝了半斤多酒。吃完饭,他便独自骑车来到加油站寻衅滋事。
微山县警方给予李某作出15日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金的处罚。后经鉴定,毁坏的加油机价值达6469元,李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5月6日,李某被微山县检察院正式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