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最让投资者头疼的,莫过于挨个儿部门跑断腿、磨破嘴,打躬作揖盖公章、跑手续。作为医治“审批繁琐症”的一剂良药,济南市自2013年第二季度开始,在全市实施建设项目“一号通”审批新机制,通过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大大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来抓。”4月8日,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调研时明确要求,“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核心,以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向深入,切实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本报记者 晁明春 本报通讯员 李 娜
一个环节就压减10天
“以前我们在区里、市里来回跑,费时费力要20多天的时间。现在我们向政务中心总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当天就办了。”
4月7日,清明小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济南冶金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副经理王登明,当天就从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拿到了该公司新建焦化节能减排新装置工程项目的立项备案文件。
“类似这样的项目立项备案手续,原来企业要先到区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立项初审意见,再到市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立项手续,同时市发改委还需要征求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意见,加起来至少需要13个工作日,而现在实行建设项目审批‘一号通’后,企业只需持申请材料在区审批中心总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由审批中心总受理窗口初始登记,统一编号,并引导企业到部门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最长不超过3天即可办结。”长清区政务中心副主任赵峰介绍说。
长清区是济南市建设项目实施审批服务“一号通”的试点。“所谓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号通’,就是对市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采取信息化方式,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均使用同一个编号办理,并最大限度实行联合审批的管理模式,实现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号通行、全程监督,促进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李心宏告诉记者。
去年底,济南市出台了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十大改革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位于十大改革之首。而下放审批权限、创新审批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正是改革的重点。尤其是当前建设项目审批,更是存在着互为前置多、隐性审批多、串联审批多、实时监督弱等突出问题。鉴于此,济南市通过对审批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在全国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项目审批“一号通”管理模式。
“五色提示”:亮红灯要追责
4月9日下午,记者一走进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建设项目审批“一号通”总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打开电脑屏幕,向记者展示了昨天受理的济南东区供水公司龙洞北加压站项目的流程图。
流程图清楚的显示着该项目审批需要经过哪些单位和部门,以及这些部门办理的先后顺序与办理时间。从图上可以看到,“济南市发改委”一项已经变成了绿色。工作人员解释说,这就意味着发改委对该项目的审批已经完成,并进入了下一个审批环节。
“一号通最大的好处就是公开透明,从总受理窗口开始,编号唯一,可以实现对项目的从受理、承办、批准到办结、告知的全过程实时监督。”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段明心指着电脑对记者介绍说,“审批实行五色提示:蓝色表示未办,橘黄色表示正在办理,绿色表示办结,如果离截止日近了就会亮起黄色进行预警,如果不幸亮起了红色,那就意味着审批超时,就得追究责任了。”
“发改委立项备案,3个工作日;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评价文件审批,分别是3、7、15个工作日……”济南市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建立了详细的流程图,流程图上最醒目的就是办理时限要求。“都说审批多、盖章多是中国特色,但哪些章是必须盖的?哪些章又是审批部门自己要求的?要实行‘一号通’首先得摸清实底。”李心宏告诉记者。
根据依法设定的原则,济南市编制出全市涉及20个职能部门、68个审批服务事项、16类中介服务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全图和办事指南,凡是于法无据、自行设定的前置、要件、环节一律取消。换句话说,就是凡纳入“一号通”管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在窗口以外要求建设单位提交任何申报材料(要件)或办理任何审批事项。
串联变并联 审批大提速
实行“一号通”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当然是“提速提效”。按照以前的审批流程,如果前面有一项审批卡了壳,后面的审批就只有干着急的份。
而现在实行“一号通”,就要求能够并联审批的事项和环节,全部采取并联审批;确实不能并联的,应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从这个目的出发,济南市将建设项目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审查、施工图联审、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并在项目立项、图纸联审和竣工验收阶段全部实行并联办理。也就是说,一旦总受理窗口受理申请,将会通过电脑系统同步发送到各个审批窗口,每个窗口先假定其他审批通过,先行展开本窗口的审批工作,哪个窗口遇到问题都会直接告知申请单位,不影响其他窗口的审批工作。
“新流程图和‘一号通’管理模式,体现了顶层设计的理念,将部门单兵突进的成果,转化为各部门齐头并进的整体效应。”李心宏介绍说,对申请人,可以按流程办理,少跑许多“冤枉路”;对政府,大幅度压减了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时限,提高了行政效能;对审批单位,有利于权力行使的规范化,确保审批权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规定程序运行,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