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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东港区教育局就“家长质疑虐童”事件作出回应

来源:半岛都市报2013年3月7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侯彦平实习生 冯楠)本报刊登《幼儿园老师剪刀划孩子?》一文,报道了东港区实验幼儿园二园教师涉嫌虐童事件。3月6日,记者采访了该幼儿园的主管单位——东港区教育,相关工作人员对家长的质疑做出回应。

  东港区实验幼儿园二园是一家由政府投入建设的公立幼儿园。3月6日,由于幼儿园及教师方面一直拒绝采访,记者联系了东港区教育局分管托幼工作的负责人刘副局长。“当天报案时,她在派出所待了15个小时,所以第二天请假回家休息了。紧接着就开始上课了。”刘副局长告诉记者,根据幼儿园的考勤记录,该孙姓教师只是请假一天,家长所质疑的“被停课一周”属误传。另外,据刘副局长介绍,孙姓教师是正规师范类院校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她在幼儿园任教时间长达两年半,日常工作表现和期末考核都表现良好。“现在我们正在等公安局的结果,我们虽然相信她的为人,但是如果真的有那种事情的话,我们绝不包庇。”

  东港区教育局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之后,幼儿园和孙姓教师均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害怕该教师出现意外,现在连吃饭睡觉都由另外两名教师陪伴。但一切还要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再做说明。记者试图联系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表示案件具体细节不做透漏。

  涉事幼儿园及老师对网帖的回复(部分)

  3月4日,网友“企鹅逆生长”发了《孩子背部在幼儿园被划三刀,是老师发泄私愤还是监管不力》的帖子,反映教师伤害孩子的事情。该贴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2月21日,家长周××反映孩子初九在幼儿园被老师剪刀划伤。经调查家长反映的该教师初九没有上班,我们告诉孩子家长该老师当日没上班,没有划伤孩子。孩子家长说可能孩子记错时间了,这事肯定是这个教师划伤的。并提出三条要求:一是赔偿6万元;二是负责把孩子转到新营小学幼儿园;三是开除当事教师。如不答应就动用媒体曝光。对家长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对当事教师、同班教师、班级孩子及家长进行了调查,并向当事孩子家长承诺,如果是教师做出伤害孩子的事情,我们一定按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偏袒。

  经过反复询问,当事教师书面保证没有伤害孩子,同班教师及班级孩子也证明没有看到该教师伤害孩子的行为。为慎重起见,我们又请其他孩子家长向自己的孩子了解情况,也未证实伤害孩子的事情发生。对我们的调查结果,当事孩子家长表示不满,坚持认为孩子的伤就是老师用剪刀划伤的。

  2月22日,当事教师主动要求学校报警,由公安部门侦查处理。上午9点左右,昭阳路派出所接警后,对孩子受伤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对幼儿园的剪刀一并进行了取证和鉴定,还要进一步调查。

  实验幼儿园二园

  2013年3月4日

  我是实验二园当事教师孙雨。2013年2月21日,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当事孩子家长周某到我所在幼儿园投诉我,硬说我用剪刀划伤了他的孩子,并索要赔偿6万元,否则就曝光到各大媒体。对此,我非常不理解!周某的行为纯属诬告及敲诈,我保留起诉的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工作中,我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热爱孩子。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从没有划伤过这个孩子!当时和我一起值班的教师、全班数十名小朋友都可以为我作证!如果是我所为,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孙雨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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