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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长清出租车公司集体涨“份子钱”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2013年2月23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记者 常萌

  近日,长清区的哥李强(化名)向记者反映,自己所在的陈文出租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份子钱”涨价了,而且涨价后收费标准不一。他认为这样收费不合理,并且质疑公司涨价是否有依据,相关部门是否对收费情况进行了核准。

  的哥反映:“份子钱”涨价有啥凭据

  近日,长清区陈文出租公司的哥李强向记者反映,公司收取的“份子钱”从今年开始涨了,而且有的收1580元,有的收1780元,为什么涨价?又为什么收费标准不一?他认为这样不合理。“公司说是三者险保额由20万元增加到50万元,保费也增加了,所以每月收费涨了,可就算保额由20万元涨到50万元,一年的保费增加也不会超过1000元。”李强说。按“份子钱”由1380元涨到1580元,每月涨200元计算,一年就得多交2400元。

  李强还告诉记者,长清区一共有4家出租车公司,除陈文出租公司外,还有鸿运、海翔、良友3家出租车公司,这次涨价是4家公司一起涨,对此不满的不只他一人。

  鸿运出租公司的哥王勇(化名)也认为“份子钱”涨价不合理。“原来的白色奇瑞车每月只收350元,保险费、审车费等都是自己交,2010年年底更换一批新车后,公司就开始代交这些费用,收费就变成1380元,原来6年合同期限未到期的仍按350元/月收费。去年又更新一部分车,就按1780元/月收费了。”王勇说。

  区交通局:企业可自行调节“份子钱”

  对于“份子钱”涨价的问题,陈文出租公司营运部经理陈女士表示,之所以涨价主要是由于物价上涨、人工费增加,公司运营成本有所增加,此外,保险费保额由原来的20万元增加到50万元,保费增加,也包含在“份子钱”内。对于收费标准不一这一问题,陈女士说:“收1580元的是2010年的车,所以就只涨了200元,收1780元的是去年更换的新车。”

  陈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在费用上涨前曾对收费明细进行过公示。“份子钱”中包括车辆保险费13300元,每年1次的年检费200元,每年1次的计价器检测费50元,每年3次的二级维护费600元,每年1次的定级费120元以及每月80元的GPS信息费,剩余的就是公司管理费。

  对于保险费的问题,陈女士表示营运车不同于私家车,风险较高因而保费相对要高,并且给每辆车保的都是全险。此外,陈女士还表示涨价是4家公司共同协商后决定的,并且上报了长清区交通局,经其批准同意后调整的收费。

  长清区交通局出租办主任安先生表示,“4家公司在收费调整前确实提出过申请,市物价局对此回应是这属于企业经营行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及市场情况自行调节制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区出租车公司并未上涨“份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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