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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0试点县公立医院告别“以药补医”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2013年1月2日【评论0条】字号:T|T

  “诊疗费5元新农合全部报销,药价比前天少了15.6元……”今天,平阴县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平阴县安城镇西王寨村的娄祥玉拿着手中的收费单据让记者看。当日起,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全省30个试点县(市、区)的县级医院告别“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

  破除“以药补医”,回归科学合理用药。据平阴县人民医院院长李太恭介绍,这次改革试点就是要通过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规范药品供应机制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统筹推进医院补偿机制等综合改革,破除多年来广为社会各界诟病的“以药补医”机制,清除“开方提成”、“越贵越用”等乱象的土壤,使用药逐步回归科学合理,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患者总体负担有所降低,让患者得实惠是这次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实行药品‘零加成’,俺的药费一下落了一大截。”东阿县铜城镇庄科村苏道明,多年的糖尿病服药对药价变化感觉明显:二甲双胍、败糖平、胰岛素原来分别为25元、68元、109元,现在只有20元、47元、92元,每月各用3盒,一个月少花129元。

  据介绍,因取消药品加成造成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如何补偿是这次改革的难点和关键点。在30个试点县(市、区)中,部分采取政府财政根据“往年药品加成收入总额”按比例给予包干补偿。大部分政府采取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院内部消化的分担机制,如:在原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增加投入,按医院在编在岗人员的“三险一金”给予全额补助;同时,分别将门诊诊疗费、住院诊疗费由原来的1元、2元提高为5元、9元,护理费由每天3元、6元、9元,提高为10元、14元、16元,手术费平均提高16%,调整总量达到2011年度药品进价顺加15%总量的80%,纳入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剩余部分由医院通过实施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降耗增效等手段自行消化,以确保试点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且保证医院正常运转和职工积极性不受影响。

  同时,试点县(市、区)还通过合理配置辖区内医疗资源、改革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县域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完善对县级医院监管等综合措施,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以取消药品加成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意味着多年来各种医疗乱象的终结。”济南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崔蕾认为,这项改革将会给公立医院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带来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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