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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不孝子仅为一笔赡养费不管亲娘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2012年12月24日【评论0条】字号:T|T

  85岁的王刘氏是平阴县一个普通的农妇,一共生育了四个儿子俩闺女。分家以后,王刘氏一直单过,二儿子、三儿子、四儿子都定居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只有大儿子王刚生活在本村;两个女儿都嫁得不远,在本村居住。
  三年前,四儿子在矿山死亡,老母亲得到了一些赡养费,王刚要求这些赡养费由他进行管理,但母亲没有同意,就为了这些赡养费,王刚从此之后对老母亲不管不问。
  2011年王刘氏住院半个月里,王刚非但没有前去看望,反而把两个照顾老人的妹妹骂了一通,挑拨之下,俩闺女也不敢经常去看望了。
  看着儿女们疏远了自己,王刘氏开始妥协了,同意将部分钱分给王刚和两个女儿,但大儿子认为这些钱都应该归自己,俩妹妹已经出嫁,哪能分到家产!所以最后这分财产和赡养协议也没达成,王刘氏无奈,把五个子女一同告上法庭。
  接到本案的平阴法院法官刘超开始就对大儿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通过电话和书信与老人的二儿子、三儿子联系,商讨赡养老人的方式。王刘氏所在的村委会从中调解后,王刘氏与五个子女达成了一致:老母亲不再单过,居住在大儿子家,由大儿子照顾生活起居,其余四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原来的赡养款仍由老母亲自己保管。(记者 王倩 通讯员 李明君 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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