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1月27日讯 新鲜脆嫩的绿豆芽看起来好看,可模样好的,不一定就真的好,小心是用了非法添加物的毒豆芽。25日,烟台蓬莱市人民法院就对三起制售“毒豆芽”的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审判长杨军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这三人在自家的作坊里生产绿豆芽,为了让豆芽长得快,卖相好,违规添加了无根绿豆芽素、芽康宝、AB粉等有害的化学物质。

  蓬莱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审判长杨军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每日新闻》记者:“从公安机关报到相关鉴定部门,鉴定检测的结果,他们生产的成品半成品豆芽中,均含有6-苄基腺嘌呤。”

  在2011年到2013年期间, 他们把生产出来的豆芽在烟台蓬莱市城区的市场内进行批发零售,也有部分直接销往餐馆食堂。

  这三家“毒豆芽”作坊生产的绿豆芽的非法添加物,以及绿豆芽半成品共四千多斤被扣押。

  在法庭上,另两家制售“毒豆芽”的徐某和王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