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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历山社区居委会成济南唯一的"空巢"居委会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2013年5月5日【评论0条】字号:T|T

辖区居民千户 无一住在这里

  大明湖街道南北历山社区居委会所辖992户居民无一在这里居住,但居委会还要照常运转。 记者刘天麟 摄□本报记者 刘杰

  在济南有一个“空巢”居委会。说它“空巢”,是因为它管理、服务的居民虽然户口在这里,但是实际上都不在本辖区住。它就是大明湖街道南北历山社区居委会,所辖992户居民无一在这里居住。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个居委会在济南是“独一份”,但它的背后却是“人户分离”在社区大量存在的现实困惑。近日,记者走进这个居委会,感受社区管理的不易与尴尬、探讨社区服务的创新与迷惘。

  社区现状

  因无居住地992户都不住这

  4月24日是育龄妇女体检的第三天。上午8点半开始,来南北历山社区居委会询问体检事宜的居民络绎不绝,10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异常拥挤。居委会工作人员说:“这些居民来自市内不同的小区,但他们的户籍目前仍挂在居委会。”

  据悉,前几年大明湖扩建改造,原南北历山社区居民的居住地变成了现在大明湖开放区域,社区已经没有实际居住区域。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从2004年开始拆迁到2008年全部拆完,南北历山社区和舜井社区有约2000拆迁户,共计4000余人。2008年统计时,户籍在南北历山社区的居民有1445户,近年来有400余户陆续将户口迁移,目前还有992户共计1911名居民的户籍仍在这里,其中包括党员41名、低保户27名、残疾人65人。“这992户居民散落在济南五大区。”工作人员介绍,“居民主要聚居在盛福花园、明福苑、舜清苑、清河小区、泉城花园和友谊苑。其中,盛福花园有11栋楼、明福苑社区有18栋楼住着我们社区的居民。”

  4月24日,记者采访市中、天桥、槐荫、历城区民政局了解到,“人户分离”现象比较多,但像南北历山社区居委会这样、近千户居民没有一个住在本辖区的,还没有遇到过。

  “空巢”之困

  工作得靠打电话 月话费最高六七百

  居委会书记官秀英在社区干了30年,也是头一遭面临居民全都不在辖区居住的局面。为此,他们创新服务方式,形成了“三站式管理”、“24小时服务热线”和“居委会流动办事”3种模式。其中,“三站式管理”是指在盛福花园等居民较集中的聚居区设联络党员小组学习站、知心话式家庭服务站、信息联络站,由住在这里的几名骨干居民负责。家住盛福花园的桑女士就是党员小组学习站的站长,同时也是联络员。“每到党员学习日,我就坐车去居委会领材料,然后回小区发给这里的六七名党员。居委会下达一些通知,我们也会向居民转达。”她说。

  “24小时服务热线”对应的则是预约服务。“居民离我们远,为与他们保持联系,工作人员的个人电话与办公电话连线。居民在任何时段拨打热线,我们都能收到。一般情况下,办事儿时间由居民定,非上班时间我们也可以为他们服务。”官秀英说。

  此外,一些重大事务如人口普查、人大换届选举时,居委会就到各个居民聚居地“摆起摊子”,进行“流动办公”。记者注意到,在居委会办公室的墙壁上挂着两个奖状,一个是“人户分离管理创新奖”,另一个是“人户分离管理优秀奖”。工作人员说,这是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奖励社区在人户分离管理上的创新和实践。

  但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尴尬与困惑。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民距离远,不少事务需要电话沟通,常常一个通知要给一户居民传达三四次。“有时传达一遍通知后,担心居民延误办理时间,会几次三番打电话提醒。偶尔也会有通知变更的情况,就得给全部居民再传达一次。”她说。

  居委会有5部电话,忙时根本不够用。“比如计划生育事务、投票选举时,就得购买充值卡,使用工作人员私人电话。”她说,“有时一月话费六七百元,平时不忙也得三四百元。”

  遇到盖章就心颤 多方核实才“证明”

  依靠电话,居委会目前能与92%的居民保持联系。但如果居民电话有变动,未及时说明,工作人员就只能辗转通过其亲朋好友找。还有一些居民尽管户口在,但已失去联系。“居民不在跟前,很多情况我们渐渐摸不清了。”一工作人员说,“尤其是开证明时,表现得更加明显。”

  4月24日上午,家住舜清苑的李先生和老伴来居委会开困难家庭证明。女方曾是社区居民,居委会对其情况了解一些,但为进一步了解实际收入,居委会还需再向女方工作单位核实。而李先生非原住居民,尽管他持有病历,也需向医院核实。“居民搬离时间较久,有些情况是变化的,只能多方核实。”工作人员说,“之前有居民要求开初婚未育证明,居委会对他们的情况拿不准,也无法核实,就不能开。特困证年审也需要户籍地居委会开特困证明,实际上最了解实情的是居住地居委会。”

  记者注意到,居委会有几个厚厚的文件夹,专门用于存放前来开证明居民的资料。工作人员说:“开证明听起来很简单,公章落下去是要负责任的,保存这些材料就是留个底。”

  探索“双向管理” 俩居委会管一户居民

  居民“人户分离”,围绕他们的社会事务也分成了两拨。低收入保障、党员组织、开居住证明等可在居住地居委会办理;还有一大部分如:领取独生子女费、特困证明、大病救助、计划生育类、换届选举等均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有一次体检,倒了3次车。”来居委会做育龄妇女体检的居民刘女士住在盛福花园,从居住地到这里,漫长的路程让她有些吃不消。体检这天,她还顺带领取了积攒的独生子女费。“为这几十元跑这么远不划算,还是攒几个月比较好。”不少居民的独生子女费都是积攒几个月再领取,还有一户居民2年多未领。

  当然,居委会也不断探讨“双向管理”的方法,即与居民居住地居委会沟通,实行共管。育龄妇女、党员等委托居住地居委会协同办理。工作人员说:“例如舜清苑,最初党员学习是我们带材料过去组织学习,后来那边的航运路社区居委会主动提供学习材料,之后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也转到了航运路社区,由他们管理。”

  未来探讨

  “居民户口在居委会就不撤”

  历下区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会建设科工作人员说,尽管原住居民搬迁后,分布散、跨度大,原居委会不好管理。但当地街道办和居委会仍要为没有迁户的原住居民尽可能提供相应服务。他说:“未迁户口的居民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后,可在当地街办、居委会办理相关社会事务,但落实到具体的业务,不同业务部门要求不一样,还要具体分析。”

  他还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居住居民满3000户可设立居委会,但没有规定低于多少户居委会可撤销或合并。目前居委会撤销的前提是,当地街道办事处认为该居委会已不用向居民提供服务,确定没有存在必要时,即可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撤销该居委会。根据多次与大明湖街道办接触,街道办认为目前南北历山社区居委会还在为近1000户居民服务,仍有存在必要。”

  大明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张女士说:“街道办建议‘户随人走’,但无法强制。只要仍有居民户口在,需要社区服务,居委会就会一直存在。目前,街道正在帮助居委会寻找更宽敞的办公场所,同时在办公经费上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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