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4月14日讯 (记者赵璐)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各地在实行分担机制和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继续调整完善待遇政策,提高保障水平。目前全省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 75%以上和70%左右,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据悉,今年年初,济南市便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缴纳2013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居民,都将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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