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突然发现车内多了一个监控设备,和出租车司机一打听,才知道省城目前正在打造一支泉城的士品牌车队,该车队正在车内陆续安装摄像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对车内安装摄像头都十分赞同,市民则对此褒贬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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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 出租车新装摄像头,正对着副驾驶座
家住建设路附近的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坐出租车的时候,刚坐上副驾驶的位置,迎面而来的摄像头就把他吓了一跳,“什么时候安装的这个?”后来和出租车司机一打听,王先生才知道,这是省城刚组建的“泉城的士车队”的统一配备。
出租车司机告诉王先生,今年行业管理部门从省城各个出租车公司选出了150辆的士标兵车组建了“泉城的士车队”,其中首批131辆出租车在近段时间陆续换上醒目的车灯,并在车内安装了摄像头、麦克风、GPS导航仪和服务评价系统,而且除了现金支付,还可以通过一卡通、银联卡等刷卡消费。
“这样一弄确实是比以前的出租车服务更规范了,不过,看着眼前的那个摄像头直直地对着你,多少还会有点不舒服。”王先生说。
出租车司机>> 现在只是拍照,将来可切换录像
恒通出租公司爱心车队队长何华友也加入了泉城的士车队,并在车队内担任三中队的中队长。他告诉记者,摄像头是安装在副驾驶的上方,可以拍摄到整个出租车内的情况。不过,目前摄像头还主要是用来拍照,乘客上车打表之后,摄像头会拍一次照上传给客管中心的指挥系统,等乘客下车后,按下打表器摄像头会再拍一次照上传,乘客在乘车的过程中并不会被全程录像。
何华友说,如果司机遇到危险或者与乘客发生争执,车上还有紧急按钮,只需按动该按钮,摄像头就会将过程切换到摄像功能,车内的麦克风也会进行录音。
“我们很支持安装摄像头,出租车司机万一遇到了抢劫的情况,对不法分子也是一种震慑。”何华友说,“还有的时候,若司机与乘客发生争执,引起服务纠纷,通过出租车内的摄像头监控,也可以进行很好的取证。”
记者采访多位出租车司机了解到,大家都支持在车内装摄像头,认为能够很好地维护司机和乘客的利益,同时也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若乘客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这种摄像头也谈不上侵犯隐私。”
记者了解到,在这次由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安装摄像头之前,已有不少出租车司机自行在出租车内安装了摄像头。
出租车公司>> 便于在发生服务纠纷时进行取证
省城某大型出租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出租车内安装摄像头肯定是利大于弊”。他解释说,如果出租车内发生乘客丢失东西、服务投诉、发生事故甚至威胁出租车司机生命安全的行为,通过车内摄像头可以更好地取证,对不法分子也会是一种震慑。
他说,现在在公交车甚至是超市内都已经安装了摄像头,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内安装摄像头也无所谓侵犯乘客的隐私,北京、乌鲁木齐等地也早已有先例,因此,安装摄像头也是出租车行业的一个趋势。
他同时告诉记者,目前行业内对是否可以安装摄像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市民反应>> 有的担心泄露隐私,有的表示支持
对于出租车内安装摄像头,有的市民表示赞同,有的则对其表达了担心。“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宾馆、饭店、公交车上都装了,如今又轮到出租车,老百姓的隐私越来越少了。”家住建设路附近的王先生说,他认为出租车虽是公共交通工具,但毕竟已经成了一个相对私人的空间,既然乘客选择了打车出行,不能说拍照就拍了。“这年头泄露个人隐私的事情发生了那么多,谁能保证我们被拍下的照片或者录像不会被泄露出去呢?”王先生说,夏天的时候有女士穿得少,万一被拍了“走光”照片,很容易侵犯隐私权。
不过,也有一些市民对安装摄像头表示了认可,“只要不随便把我们的信息泄露出去,我倒是觉得装个摄像头不是一件坏事。”家住花园路的张先生说,万一自己不小心在出租车上丢了东西,有些司机抵赖,可以通过摄像头取证。
客管中心>> 目前处于测试阶段,信息会定期删除
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96576服务热线主任杨光景说,目前“泉城的士车队”中有131辆车安装了新设备,包括摄像头、服务评价系统、GPS导航系统等,都是按照交通部的相关标准来进行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目前我们正处在测试阶段,并没有大规模地进行推广”。
至于市民对隐私安全的担忧,杨光景说,出租车内的摄像头拍摄的乘客图像会发送到客管中心的内部服务器上,客管中心会根据服务器的大小进行存储和删除。“这都是在公安部备案的,只有客管中心和公安部门才能调取信息查看,不会外泄信息。”杨光景说,也请市民不要对此过于担忧。
律师说法>> 仅拍照不算侵犯隐私,若散播就属违法
京鲁律师事务所的孙光虎律师认为,在出租车内安装摄像头类似于现在小区内普遍安装摄像头。“出租车应该是介于私密空间与公共空间之间,我更倾向于认为是公共空间。”孙光虎说,既然是公共空间,认为安装监控设备侵犯公民隐私权就有点牵强。“管理部门安装摄像头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便于维护司机的合法权益和取证,说侵犯隐私有点牵强,这就好比是在电梯、公交车、超市内安装的摄像头,没有多少人认为是侵犯了自己的隐私。”
不过,孙光虎认为,如果乘客被拍摄的照片被用作他用就属于侵犯乘客的肖像权,“未经乘客同意,对乘客的信息进行散步宣扬就属于违法侵权行为,这是法律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