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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环评难达标 小饭桌评星仍存四隐患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2012年12月10日【评论0条】字号:T|T

  济南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小饭桌“登记管理、星级公示”的模式,在食品安全等方面避免了法律上存在的监管空白。但小饭桌想获得法律意义上的许可,领到工商营业执照,难以迈过消防、环评等四道门槛。济南市人大代表韩震表示,登记管理后,小饭桌在食品安全等方面有了监管者,但作为人群密集场所,开在居民楼里面的小饭桌一旦出现火灾等突发事故,将给孩子们带来巨大伤害。

  消防:缺灭火设施,无安全通道

  “目前小饭桌的办证标准参照的是济南市酒店餐饮行业标准,过高的准入门槛导致校园小饭桌无法达到相关标准。”韩震说,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登记管理的形式,消除食品安全的管理空白点,但这次在督查中,他还担心另外一件事,就是小饭桌的消防安全。

  在走访的几家小饭桌中,记者发现,小饭桌全部位于居民楼,除了一楼,有的甚至在三楼。由于小饭桌还为学生提供午休,一个房间往往挤进10多个孩子。很多小饭桌的房间中,没有设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居民楼缺乏消防安全通道,也没有专业的消防设备,一旦发生意外,孩子们怎么逃出去?”韩震说,这也是他期待下一步能够解决的问题。

  对此,济南市公安局在建议的答复中表示,根据《消防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需要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消防法》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定义为: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对于小饭桌是否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从目前执法实践来看,济南市未要求小饭桌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合格证。目前,小饭桌多设置于居民住宅内,由于小饭桌涉及众多学生就餐,属于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下一步,该局将针对小饭桌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监管,确保小饭桌场所的消防安全。

  环评:居民楼开餐馆已被禁

  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禁止新建从事产生油烟、恶臭或者其他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

  “小饭桌想通过环评,基本不可能。”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1000平米以下的餐饮单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前不再需要取得环评、消防等前置许可手续。但根据《物权法》等法律,餐饮单位不能在居民小区中。

  价格:形成联盟,五星一星一个价

  “如果是全天托管,400元,如果只是下午托管,240元。”一家小饭桌的经营者告诉记者,“今年由于原料价格和人工费等上涨,‘小饭桌’由去年的300多元涨到400元,附近的小饭桌都已经涨了。”“价格在我们接到的家长投诉中,占有很大比例,但由于没有物价部门的介入,完全是市场行为,我们无法干涉。”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历城区实验小学附近的小饭桌经营者刘先生向记者透露,其实,周边10多家小饭桌的经营者会一起商定一个统一的价格,不管是五星级还是一星级,统一都是400元。

  安全:孩子出了安全事故,无法定责

  小饭桌背后,除食品安全等问题,其他事故责任难认定也困扰着不少家长。

  市民赵女士表示,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小饭桌涉及多个家庭,一旦出现因打闹孩子受伤等情况,小饭桌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对此,记者获悉,2011年10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山东省学生小饭桌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小饭桌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对学生饮食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安全责任。但是,对于食品安全之外的安全责任,目前无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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