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纪委监察委结合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建立了区纪委监察委扫黑除恶线索处置制度,区纪委监察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研判会,亲自部署协调。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区纪委监察委在线索排查上下功夫,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核查,畅通举报渠道,深挖线索来源,突出直查快办。成立了区扫黑除恶线索筛查组,政法委、公安等职能部门和执纪审查室参与。对排查出的线索实行“一筛二转三查办”,优先查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限时办结。依法及时介入,按照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两个一律”要求,全程监督参与案件侦办、起诉、审判、执行过程中的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并着重筛查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点,确定了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督促责任落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巩固深化斗争成果等八项主要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出击,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形成有效震慑。

  通讯员 吴佳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