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泰安5月20日讯 记者从泰山票务交通管理处了解到,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旅游服务,景区游览证办理中心自5月21日起启用以居民、学生个人身份证代替泰山游览证办理程序。

  以后,办理泰山游览证及泰山游览年卡业务,经现场按要求审核符合相关办理条件并缴费成功后,不再现场制作相关证卡,进入景区各景点游览时,均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经检票机验证。

  游览证自办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后需按相关要求续费或重新办理,续费手续可在景区微信服务号(泰山风景名胜区)缴费自助办理。各项收费标准及办理依据等有关要求仍按泰价费发(2016)91号文件执行。

  据了解,根据办理范围的不同泰山游览证收费标准分为两大类:

  收费标准(1):   

  泰山游览证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40元。

  办理范围:

  泰山区所属乡镇办事处居民,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天平街道办事处居民,高新区所属办事处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在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所属企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超过1年或缴纳社会保险基金1年以上的),由所在企业工会组织集体办理。

  持市经济合作局或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招商主管部门发放客商证的外来投资人员,凭客商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驻泰大中专院校师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办理。

  外地、外籍在泰城大中专院校执教人员,凭学校证明、本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办理。

  在泰山区所属乡镇办事处,岱岳区粥店、天平街道办事处居民,高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外地人员,凭社区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手续办理。

  收费标准(2):

  泰山游览年卡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0元。

  办理范围:超出现行泰山游览证办理范围的省内游客群体。

  需要注意的是,进入景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各类火种进山进景点。劳动节、清明节、国庆节假日期间,不适用进山游览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