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近日印发《关于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省环保厅交由下级环保部门查处且已整改完毕的环境污染问题纳入省环保厅随机抽查数据库,进行随机抽查。

  随机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进行。每季度省环保厅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调查组,采取暗查或者独立调查的形式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检查结束后,省环保厅向相关市级环保部门下达随机抽查工作意见书,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定期在全省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办法》“既对事又对人”,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交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处理或者由省环保厅直接查处;对发现的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瞒报谎报整改落实情况、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形,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全省环保系统评先树优考核体系,作为市级环保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原标题:山东建环境问题“数据库”7月起随机抽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