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23日讯(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李阿欣)6月22日,平度法院在门村看守所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郭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平度市纪委组织云山镇政府部分站、所长及农村支部书记共50余人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在担任平度市云山镇某村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与某俱乐部有限公司达成供水合意,该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水费。至2015年底,郭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的32万余元水费未入村委账,其中约1.5万元被郭某以发福利的方式支出,剩余31万余元被郭某非法占为己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次受邀对案件进行旁听,意义重大,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也是一堂警示教育课。”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的村干部告诉记者,在今后协助政府工作时,一定会以此为鉴,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目前,本案已开庭审理完毕,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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