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额调整了!今天,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获悉,2017年度济南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高调整为5658.24元,最低为164元。此次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按照济南市统计局提供的2016年度全市(含中央属、省属、市属、县属及以下)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996元3倍计算的2017年度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5999元,也就是说,月工资不超过15999元缴纳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超过则要缴个人所得税。

  记者了解到,各单位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按照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各12%乘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计算,在上述月缴存基数以内计算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829.12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5658.24元,也就是说收入高的人群,光公积金每个月最高能有5658.24元。若有公贷,办理按月提取后,还贷压力大大减小。

  2016年度济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5074.32元,最低为155元。相比去年,今年最高月缴存额增加583.92元,最低月缴存额增加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