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7月27日讯 27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消协了解到,近日,中消协发起对雷沃重工山东诸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诉讼。原因是,雷沃重工涉嫌生产、销售多年前已被工信部撤销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且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车辆。涉案车辆数量庞大,大多流向广大农村,涉及多个省份。
根据山东省消协提供的公益诉讼材料显示,2015年12月,中消协接到投诉举报函,反映山东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侵害消费者利益。经调查,2015年11月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沃重工”),总部设在山东潍坊。
中消协经过调查发现,雷沃重工除了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生产销售尺寸超长车辆,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外,该企业还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已被工信部撤销车辆,侵害了公众人身安全,污染了生态环境;且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的车辆数量庞大,很多车辆因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无法上牌,发生交通事故难以追责和索赔,严重影响广大公众切身利益。而且有关省(区)车辆落户情况证据显示,上述违法违规车辆数量大、范围广,对社会危害大。中消协表示,这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严重违背社会诚信,藐视执法权威,挑战法律底线,损害行业长远发展。
记者了解到,上述涉案车辆大多在维权力量薄弱的农村地区使用,使用者多为农民,他们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涉及河北、内蒙、吉林、黑龙江等省(区)。中消协曾组织河北、内蒙、吉林、黑龙江等省(区)消协进行区域调查,获取大量证据。
7月1日,中消协就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同时起诉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诸城车辆厂、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诸城销售分公司、北京天华旭自行车商店等企业。
7月25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中消协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已被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撤销的所有型号产品;2、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所有型号产品;3、判令被告消除其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的所有型号产品的安全风险;4、确认被告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的行为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构成“欺诈行为”,等等。(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李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