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试点6月上旬报名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试点高校确定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要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各项因素,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专业。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试点高校在山东省的统招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在山东省统招计划的20%。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已经通过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试点高校要在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报名前,公布本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条件,明确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考要求、录取程序、录取标准等。报考要求应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前置条件,要将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综合素质材料初审的重要内容和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和高校要求自主报考,如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原则上须于当年4月底前完成。考虑到试点启动工作实际情况,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可推迟到6月上旬前完成。

  根据要求,试点高校要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确定通过初审参加学校考核的入围人员名单。试点高校在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时,要严格按照公布的办法执行。同等条件下,要向农村贫困家庭学生适当倾斜。

  试点高校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等途径及时将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名单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