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常住人口达到570万左右

  在《规划》公示稿中,济南确立了城市定位的三个维度。

  其中,省内定位为山东省“双核”城市之一、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核心城市;国内定位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具有较强国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世界定位为世界著名泉城,使泉城泉水列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使泉水成为济南市最大的资源禀赋和核心竞争力。

  在发展目标上,济南市提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以上,城镇常住人口达到570万左右。努力实现97万农业转移人口在济南市城镇落户,促进55万左右城中村和城边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而在2014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为706.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69.3万人),户籍总人口621.6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383.4万人)。

  《规划》公示稿中提出,根据各城镇的人口规模、综合承载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居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促进有能力、有意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优先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完善“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推动农业人口转移由劳动力个体迁移向家庭迁移转变。

  济南市特别强调,加快制定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