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卫东丁卫东

  他不满6岁就随父母逃荒,19岁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31岁任乡长,35岁任副县长,42岁任区长,49岁沦为阶下囚。面对过山车般的人生经历,2015年10月13日,站在被告席上的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原区长丁卫东痛哭流涕地说:“我不敢面对由一名区长瞬间成为阶下囚的事实,我失去了自由,毁掉了自己的前程,好像是一场梦,至今未醒。”据悉,该案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期宣判。

  曾经的寒门励志“榜样”

  丁卫东出生在东营市东营区,祖祖辈辈是农民,小时候家境贫寒。用丁卫东自己的话说,他5岁就“上坡里拾草拉大耙”。6岁那年,丁卫东跟父母逃过荒、要过饭,穿过百家衣,尝过百家饭。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10岁时,丁卫东靠捡拾破烂卖的钱买书本上了学。童年的艰辛岁月塑造了他吃苦受累、好学好胜的性格。从小学一直到研究生,丁卫东一直是班干部,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获得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奖状贴满了家中的土墙。他是父母心中懂事的好孩子、老师眼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同学们学习的好榜样。他是全村第一个大学生,是全村人的骄傲。

  1990年7月从山东农业大学毕业后,丁卫东被分配到广饶县林业局,很快被调到县农委,从此走上了仕途。在之后的25年时间里,丁卫东经历了8个单位,“三年一进步,两年一提升”,仕途可谓一帆风顺。他31岁当上了乡长,33岁成为乡镇党委书记,35岁被提升为广饶县副县长。他还获得过国家、省、市多种荣誉称号,曾是东营市委委员,区、市、省三级人大代表。

  丁卫东“鲤鱼跃龙门”般的成长经历,一度成为当地无数贫寒青少年的“榜样”。

   任性用权的“迷途羔羊”

  随着不断升迁,丁卫东手里的“权力包”越来越有分量,在一次次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中,他走上任性用权的迷途,且渐行渐远。检察机关指控,丁卫东涉嫌受贿,行贿人为7个单位和个人,收受贿赂共计176.8万余元。笔者梳理发现,丁卫东近九成的受贿金额来自同一家民营企业。

  从2009年至2013年,丁卫东利用担任东营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东营区区长等职务便利,为这家企业在企业供电、土地出让、资金扶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8万余元。在这家公司的行贿款项中,一处房产成为案件焦点。辩护律师和丁卫东辩称,这套房子早在2008年就按照开盘价口头协议购买了,79万元的价格没有比当时的市场价低多少,并且装修费用在2014年还给了这家企业负责人。但事实上,丁卫东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那套房子,且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对该企业予以倾斜照顾。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该企业集团负责人在东营经济开发区的企业供电受限,生产受到影响,遂向丁卫东求助。时任东营经济开发区副主任的丁卫东亲自出马协调,很快解决了该企业用电问题。2010年担任东营区区长后,丁卫东又为该企业集团旗下的两家企业先后审批了2000余万元扶持奖励资金。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1月,又到了一年春节走访慰问的时候。一天,那家企业负责人找到丁卫东,问道:“年终走访慰问活动是否已经开始了?”“没有呢。现在形势这么紧,也没有钱走访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该企业负责人说:“该走访的还是要走访,没有钱就从我那里拿吧。”丁卫东没有推辞。很快,2013年1月15日和16日,丁卫东接连两天从这位负责人那里分别拿走了50万元和40万元。其实,走访慰问只是一个收受贿赂的幌子,拿到钱后,丁卫东便借给了一个做生意的亲戚。案发前一周,已经觉察到不对劲的丁卫东让亲戚把这些钱还给了企业。为掩人耳目,他还指示亲戚多给了10万元作为“借用”那笔钱的利息。

  “丁卫东身为正处级领导干部,东营区政府‘一把手’,无视国家法律,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特别是在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之际仍顶风作案,而且在自己对此具有明确认知的情况下,心存侥幸,不收手,不收敛,走到今天接受审判,实属咎由自取。”承办该案的莱芜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检察官孟凡玲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