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出台新办法 绩效年薪不得超基本年薪30%

  3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国资委近日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根据新的考核办法,省管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超过基本年薪的30%,并且实行按月预发放,年终清算,多退少补。

  齐鲁晚报 记者 刘德峰

  绩效年薪按月发 多退少补

  省管企业分为两大类:分别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主业处于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或经营专营业务的商业二类企业。依据新的考核办法,省管企业根据不同类型,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企业负责人任期、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最高分为110分,最低分为90分。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为100分及以下或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实施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按月预发放制度。省国资委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预评估情况,按对应绩效年薪的一定比例核定预发放数额。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后对绩效年薪进行清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