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有按时上报2013年、201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我省某实业公司被限制银行贷款,某商贸公司在政府招投标项目中失去投标资格。省内某软件公司在面对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时两度不予配合,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留下了“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记录,随后多次招投标因此受阻,终于慌了神的企业多次找到工商部门希望能消除记录,但已毫无通融余地,信息公示系统中所有的信用痕迹都将与企业终生相伴。

  据了解,截至2月底,我省已共有11万户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为自身的信用意识淡薄埋单。自4月1日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规定十种情形将导致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更为严格的联合惩戒。

  近几年的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创业门槛促进了市场主体数量的迅速增长,尤其是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之后,我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慢慢显露。据了解,工商部门在济南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30%的新注册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这种情况不单我省独有,河北某市也做过类似调查,“失联”企业比例高达50%。

  记者曾注意到最初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比例为投资公司,原因多为“失联”,这其中有不少“跑路公司”,如果走吊销等程序将需要较长时间,将其及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起到了第一时间警示社会公众的作用。

  重视自身信用到底有多重要?部分企业以自身的惨痛经历形成了深刻教训。“一家企业因公示的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在去年12月中旬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改正后在半个月后被移出,但是这次不良记录导致其在今年初的一次招投标中受到限制,损失了几千万的订单。”省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郭志军介绍。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正视“信用”的威力,同时促进企业自律的成效也开始凸显。在企业上报的年报中,诸多信息比如销售总额、纳税总额等都是可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对社会公众公开的,“最初我省95%的企业选择了不公开公示,在南方的几个省市,这个比例是85%。但是目前有个明显趋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主动公示或者选择性公示部分核心信息,因为他们发现,在各类大型的招投标或者竞争活动中,真实客观亮出企业真实信息的企业明显更能取得信任在竞争中占据优势。”郭志军说。

  信用监管格局的构建,联合惩戒是关键。“目前省工商局已与省高院、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等部门初步建立起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郭志军介绍。

  自2015年12月1日起,我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注册环节对最高人民法院向工商总局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实施拦截,260名“老赖”在其与相关法院接洽解决问题之前不可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目前我省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了法院系统提供的股权冻结信息共计9438户的27236条信息,还公示了税务部门提供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86件。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我省后续会出台细化实施意见。同时,将突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拓展应用领域。”郭志军介绍。具备条件的地方将主动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推送给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协调其他政府部门及时反馈联合惩戒结果,提高企业综合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