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济南市中区公安分局民生警务平台接到市民梁某反映,他银行卡上的1万多元钱被一名叫张某的男子转走,梁某多次索要,张某仍拒不归还。

  接到投诉后,平台民警立即向十六里河派出所反映了这一情况,对此案展开联合调查。经了解,诉求人梁某与张某原本是同事关系,大约1年前,张某用微信支付的方式帮梁某交电话费,当时绑定了梁某的银行卡。后来,张某因故辞职离开,梁某早就把绑定银行卡这件事忘在了脑后,既没有要求张某解除绑定,也没有及时更换密码。没想到不久前,梁某发现自己银行卡上莫名其妙少了1万多元钱,查询后才知道是通过张某的微信账号转走了。梁某多次找到张某,但张某始终拒绝还钱。

  12月9日,民警将张某传唤到十六里河派出所讯问。张某交代,因最近一段时间手头紧张,忽然想起旧同事梁某的银行卡还绑定在自己的微信上,便利用微信提现功能将梁某卡上1万多元转到了自己卡上,随后又利用微信红包的方式发给自己,妄图蒙混过关。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市中区公安分局民生警务平台提醒广大市民,遇到朋友间帮忙微信支付的情况,可让对方先行垫付,过后再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还钱。切莫轻意将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在他人的微信支付上,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