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6日晚,李明酒后驾车回家时,被张某、王某两人驾车超车。李明开车一路追赶,将张某、王某所驾车辆逼停。双方下车后发生口角,李明返回自己车内拿出一把小刀,先朝张某胸部猛捅数刀,又持刀与王某扭打在一起,并朝王某身体连捅数刀。王某倒地后,李明驾车逃离现场。
  “酒驾+路怒症”,究竟有多严重的后果?男子李明(化名)酒后驾车在路上被另一辆小轿车超过,因不服气被超车,就追赶上前与超车司机发生口角后,将对方1人捅死1人捅伤。近日,该案在济南中院开庭审理。
  超车引来血案,死者年仅21岁
  11月20日,济南中院。刑庭第二审判庭内,原本能容纳百余人旁听的现场,却连门口过道里都站满了人。法院旁听公告则显示,即将开审的是一桩故意杀人案。
  记者现场得知,死者是一名高校的学生,赶来旁听的则是死者的家属和老师及同学。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的一声法槌,案件开始审理,被告人李明被带上法庭。起诉书中显示,被告人李明今年42岁,老家在东北吉林,被他捅死的张某出生于1994年,年仅21岁;被捅成重伤的王某27岁。张某、王某二人均是章丘人,王某是张某的姐夫。
  案件发生时,被告人饮酒开车
  事发前,李明为何饮酒?他又为何酒后开车呢?据介绍,李明年轻时从东北老家来到济南并成家,现有两个孩子,年纪小的刚满7岁。其自述,之前当媒人,介绍成了一对小夫妻。事发当天,这小两口吵架闹别扭,他上门劝说,大家一起吃了饭。席间,他喝了白酒和一些啤酒。
  公诉人:酒后不能开车,你不知道?
  李明:我得回家,只能开车。
  公诉人:死者张某超车时,到底有没有碰到你的车?
  李明:差点碰上,碰上就出车祸了。
  李明在庭上称,当时他正行驶,后边突然有辆轿车超车,感觉车速很快。当时他认为对方险些碰到自己的车,心里比较生气,就想赶上对方,讨个说法。追上对方车辆后,双方发生口角,血案接着就发生了。
  庭审现场,被告人与伤者当庭对质
  没有造成事故,只是因为超车引发的纠纷,就酿成捅死一人重伤一人的恶果,是有多大的仇怨呢?案件发生后,曾有人猜测,是不是被告人曾与张某、王某有过节,才导致了这起刑事案件发生。不过多个证据都显示,案件的被告人与被害人虽然住得比较近,但在案发之前素不相识。
  审理过程中,李明提到,他曾试图用衣物给当时已被捅伤倒地的张某止血。此时,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师提出,伤者王某要与被告人当庭对质。
  李明:当时,我还想打电话找人帮忙。
  王某:你根本没救人。当时手机摔在地上,幸好有人打来电话,我爬着过去接电话求救……不然,我也会死。
  随后,代理律师替死者亲属,向法庭递交了一封千人签名的联名信,请求法院严惩凶手,对被告人判处死刑。
  庭审期间,控辩双方针锋相对,围绕此案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被告人的投案是否属于自首,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李明的辩护律师做了有罪辩护,其认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判决。庭审3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记者手记

  “路怒”引发血案

  戾气从何而来?

  
  近几年来,路怒伴随着拥堵,成为济南街头常见的景象。为了争抢有限的道路资源,从破口大骂到大打出手,纠纷层出不穷,但仅仅因为超车引发的纠纷,就造成捅死一人、重伤一人的恶果,这股暴戾之气究竟从何而来?
  “我当时喝多了,我真没想把他置于死地。”最后陈述时,被告人李明哭道,“那人(指死者张某)的年纪和我家大孩子差不多,现在想想,要是我的孩子出了这种事儿,我这当父母的心里也会不好受哇。”
  身陷囹圄后,方知悔恨,可这天底下,后悔药上哪儿去寻?另一边,21岁的张某,正当青春好年华,生命却突然被扼杀,留给亲人无限的悲凉——一场血案,两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谁能预料到,这一切的起因,竟是一桩微不足道的超车纠纷。
  如今等待这起案件被告人的,只有法律的正义裁决,但带给双方亲属的伤害,却永远无法弥补。与生命的美好比较起来,路怒的暴戾应当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