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第一案 仍“难产” 专家称案情简单却敏感
齐鲁晚报济南11月29日讯(记者 刘飞跃) “如果专车案不再延期,就必须得12月17日之前判决。”29日,全国专车第一案原告代理律师李文谦称。当日下午,记者致电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该院相关工作人员称,目前案件仍然在审理中,是不是将于12月17日前宣判尚未接到通知。
尽管如此,市中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本案将会公开宣判,宣判时会提前通知”。
目前,全国专车第一案已经进行了两次延期。据悉,今年9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发布“关于专车案再次延期宣判的公示”称,专车本案虽为个案,但社会关注度极高,且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对于该案本院正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程序进行内部讨论研究,很快将确定最终意见。该院已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审限三个月,宣判时间我们会在官方微博上另行通知。
对于全国专车第一案,有关人士透露,专车单纯从案情来说并不是非常复杂,但是案子非常容易被民众过度解读和放大,法院判决可能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如果判专车司机赢,那么民众以为支持专车,但如果判专车司机输,那么可能与交通部支持专车的政策相悖。或许等专车监管意见出台之后,专车第一案才能判决。”该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