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刀阔斧斩断权力“增生”触角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界定了政府的权力边界,将给市场和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每一项权力,都可能会有利益在里头,手里的权力多了,部门就有了抓手。有时涉及某项行政权力的‘存废’与部门沟通难,在一定程度上讲,这是一种博弈。”市编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真正避免一些政府部门“放责任不放权力”、“放虚不放实”,就要大刀阔斧,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

  据介绍,我市编制行政权力清单过程中所精简的事项,大多数是四种情况:有法律法规依据,但比较宏观、不具体的事务,如计划、规划制定,报告审查等;政府内部管理方面有关人、财、物等方面的审批;上级部门不按照法律法规,擅自要求下级部门经办审核的事项;没有权力属性的,单纯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

  “这些事项多数属于部门上报过程中,对行政权力理解过于宽泛、不够准确所致,我们都一一剔除,对其中公共服务事项,我们后来审核纳入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据市编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有的权力事项,经过仔细查找法律也找不到支持它的充分依据,与部门沟通了解到,有些工作在监管中感到问题多、不好管,部门就以上级或本部门的红头文件为依据,通过事前审批、或者备案的方式设置门槛。“对这些没有合法有效依据的事项,我们认真细致做工作,反复沟通,一项也没有列入。”

  由于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纠纷比较多、对有关参与方的追责期限也比较长,多年以来,按照省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市对外地建筑业企业(包括建筑、市政工程、造价咨询、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等)进入济南市场设置了事前备案。市建委在行政权力清单初稿中,也如实上报了这些事项,后来经过交谈了解到,可以通过其他工作手段取得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的基本信息,市建委就主动撤下了这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