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是什么样的?

  登录济南市机构编制网可以清晰看到,行政权力清单共纳入52个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3729项,其中行政审批341项、行政处罚2268项、行政强制152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122项、行政奖励46项、行政监督380项和其他权力372项。打开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其中权力事项编码为3701000302401的行政处罚项,是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明确注明了实施对象、实施依据,让人一目了然。

  由于很多行政上和法律上的程序,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和削减并不像公众想的那样容易。

  “根据省里公布的时间表,让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工作落实起来十分紧迫,但也从另一方面督促了改革的快速落实。”据市编委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全国范围内,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处于探索阶段,因各地情况不同,在权力清单制定流程、涵盖内容等方面差别较大。“这张清单怎么列,哪些行政行为应该上权力清单,清单外是否还存在权力等,都是在落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党群部门和事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填写行政权力事项表,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经过清查摸底,市直纳入范围的71个部门(单位)除市政府办公厅等19个部门零事项报告外,其余52个部门(单位)共报送行政权力事项787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