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者说

  刘贞坚案的主要特点是收钱卖官。他的“卖官经”之所以屡屡得逞,主要因为刘贞坚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暗箱操作,达到目的。为避免买官卖官这一丑恶现象的发生,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强化教育,抵制买官卖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名利,真正懂得,按政策规定该得到的,才是取之有道;不该得到的,靠不正当手段谋取的,就是违纪违法。刘贞坚干卖官勾当,从2007年收10万元,到2011年收473.9万元,每年递增,增幅之大,令人咋舌!金钱让其一时得意,可最终也是金钱把他送进了监狱!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从刘贞坚案件中吸取教训,知危害、明羞耻、信组织、靠实干,坚决抵制拜金主义,绝不干买官卖官的丑事!

  二是强化制约,无法买官卖官。关键是制约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刘贞坚为什么能收钱卖官,问题就在于他权力过大,制约太少。尽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和程序,但他总能通过私下酝酿“翻云覆雨”。应该分解县委书记的权力,让其在任何时候都广泛听取意见,服从集体决议。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应该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绝不能讨好权势,做应声虫。

  三是强化监督,严防买官卖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把个人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堂堂正正地做人做事。刘贞坚口称廉洁,接受监督,私下却让老婆把钱偷偷转移他处,逃避监督。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最终还是露出狐狸尾巴,受到查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刘贞坚案发前,民间就盛传“想办事找大嫂”,可见群众对刘贞坚收钱卖官早有察觉。山东省委派出的巡视组受理举报材料,认真听取社会反映,及时向省委、省纪委汇报,省纪委迅速派人查办,可谓雷厉风行、坚决果断!执纪执法机关依靠人民群众加强监督,严格执纪执法,有虎必打,严查重处,就会有效防止和减少买官卖官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党务公开,保证正确行使权力。对于党内事务中的重大事项和热点类问题,原则上都应实行公开。党务公开应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从而强化对县委书记权力的监督,保证其正确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