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讯 (记者陈彤彤)11日,本报刊发《几句口角杀人 男子一逃16载》一文,报道了一桩尘封多年的刑事案件在济南开审。14日,被告人庞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12月10日,此案在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一审。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3月4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庞某在原济南铁路分局装卸机械厂院内,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争执,用钢管击打其头部及多个部位,并用菜刀割其颈部,将被害人李某杀死。后将被害人尸体藏匿到院内一个集装箱内。2011年11月1日,被告人庞某被济南铁路公安处抓获归案。
在法庭质证核实的证据中,庞某前女友证实,她在案发当晚看到庞某衣服上有血迹以及第二天庞某早上清理作案现场的情况。同时证实庞某告知其他杀了人,当庞某在看到被害人的亲友来找人时,没吃完面条就匆忙跑了。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庞某因琐事,持钢管击打他人头部,造成被害人头部多处骨折及挫裂伤,致其死亡;后恐其未死,又持刀割其颈部,其故意杀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庞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死者李某亲属的代理律师冯先生介绍,被告人庞某当庭并未提出上诉。目前,此案仍在上诉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