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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人头落地"为何无人喝彩

来源:钱江晚报2013年5月17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评论员 刘雪松

  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向媒体抛出狠话: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王小岩说,这次“两高”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利器”。王小岩在讲人头落地时,归纳了司法解释的“三个亮点”作为支撑。但偏偏漏掉了司法解释中关键的亮点——第十六条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食品安全“人头落地”说,谁说都令人鼓舞,拍双手赞成。偏偏由监管部门的人说,老百姓会当相声在听。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毒胶囊,乃至三天前被李克强总理摆到了国务院会议上说事的掺假羊肉、毒生姜,食品药品的恐慌案例,这么多年来从未消停过。奸商无良是一个方面,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乃至包庇纵容,像癞痢头上的虱子摆在民众眼前。

  王小岩以西方发达国家食品安全“很大程度上是在与致病微生物这些有害物质做斗争”为例,对比自身“同时还要用更大的精力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搞得像工作压力很大、任劳任怨很委屈似的。其实无论是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还是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对于商家的打击,与监管的力度,从来都有着双管齐下的职能要求。但是,狠话年年讲,问题年年出,人们没见人头落地,倒是见识了因食品安全而问责的领导干部重出江湖甚至提拔重用。

  该人头落地的“食品安全领域谋财害命者”,岂止是无良商家。那些附着在食品药品利益链上的权力之手,更是谋财害命的纵容者、参与者。如果没有监管不力、各谋其利者的“人头落地”,害民食品就会永远有机可乘。

  民为天的事,这么多年来,几乎很难找到一个由监管部门主动出击逮住的食品安全案例。老百姓是在与不法奸商进行着一场以身试毒、屡屡失防的裸战,伤身复伤心。监管部门今天语不惊人誓不休,原本大快人心的表态却不被民众买账,关键是漂亮的狠话,老百姓实在听得太多了。监管部门自己不在人头落地的范围,狠话说得再漂亮也是白搭。

  漂亮的狠话,老百姓实在听得太多了。监管部门自己不在人头落地的范围,狠话说得再漂亮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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