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结合(鲁动防指发〔2021〕1号)文件精神,济南市市场监管局1月23日下发《关于加强禽类市场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开展节日期间活禽及产品市场监督检查,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

  春节临近,禽类产品市场需求量增大,同时春季也是活禽疫病高发季节。各区县局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禽类市场严管控措施。

  充分利用农贸市场电子屏、宣传横幅、政务网站、微信群等多种宣传媒介,积极向经营者、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办法》的有关规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突出城乡结合部、农村、山区等重点区域、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重要节日节点,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禽产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510余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436处(次),取缔违法经营活禽业户4户,下发行政建议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