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有关协会:

  根据《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山东老字号”认定有效期限为五年。截至2018年末,前三批“山东老字号”认定期限已超过五年。按照《办法》,省商务厅今年开展了前三批“山东老字号”动态管理考核工作,相关企业按要求提报了经营情况,各市商务局提交了主管部门意见,经省商务厅核实确认,考核结果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山东省商务厅认定的前三批“山东老字号”企业共有153家,本次动态管理考核中,128家企业合格,其中47家企业的单位名称发生变更;

  10家企业因商标权属不清晰、列入失信名单等原因,给予黄牌警告;

  3家企业因无商标所有权,暂停“山东老字号”称号;

  12家企业因机构注销、停止营业等原因,取消“山东老字号”称号。

  希望本次考核合格的“山东老字号”企业珍惜荣誉,充分利用品牌优势,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在弘扬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加快改革创新发展,争取更大成绩。对本次考核中受到黄牌警告和暂停“山东老字号”称号处理的企业,限期在一年之内完成整改,对到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取消“山东老字号”称号。对本次考核中取消“山东老字号”称号的企业,由所在市商务局负责收回“山东老字号”牌匾和相关证书,企业将不再享受“山东老字号”的所有权益。

  各市商务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关心支持老字号企业的发展,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老字号企业创造更多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擦亮老字号牌匾。

  山东省商务厅

  2019年12月26日